字級:
現在位置  :  首頁  >  法規內容

deco-icon-leaf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
法規文號 農水保字第0991875954號
公布日期 099年11月17日
解釋全部 解釋內容
歷史沿革:
法規內容:

第1條
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。

第2條
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集村興建農舍,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勵及協助。

第3條

同一集村興建農舍地區之起造人,其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,得於取得農舍使用執照一年內,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農舍使用執照影本及照片各一份,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獎勵;經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實地訪查符合者,發給獎狀:

  1. 設置寬度達十公尺以上之隔離綠帶。
  2. 設置生態污水處理設施。

第4條

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得邀集相關機關(單位)及專家學者組成服務小組,協助農民集村興建農舍。


第5條
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
附件資料: